大连市加大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力度

2020-11-18 14:46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09年,大连市有114家单位因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被卫生监督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今年,大连市卫生监督所将以矿山开采、石英砂加工、石材加工、冶炼、水泥制造、箱包加工、制鞋、家具制造等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以牺牲工人健康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利益的企业给予严厉处罚。
  目前大连市职业病人依然是以尘肺病居多,主要以矽肺、铸工尘肺、电焊工尘肺、水泥尘肺患者多见,这些职业病大多分布在建材、机械、造船、化工、冶金、水泥等行业。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即职业病防治“三同时”。 2009年,大连市有5家企业因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要求,未办理建设项目“三同时”,被大连市卫生监督所予以行政处罚。大连市卫生监督所还先后为5名前来投诉的农民工核实、调查工作现场,协助他们提供职业病接触史,依法维护了农民工权益。(大连市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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