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9〕6号)和卫生部《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66号)精神,加强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规范和管理,凡本市涉及开办医疗卫生机构网站、预防保健知识网站或设立预防保健类栏目、频道的网站,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均应取得市卫生局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许可受理处、综合业务管理处积极协助市卫生局相关处室按文件精神,完成重庆市卫生局关于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的通告、申请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前置审核办事指南及相关申请表的修订。
按重庆市卫生局工作部署,将在6月底完成对已注册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网站前置审核的新办、补办、复核、项目变更工作。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2010年4月9日,启动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前置审核受理工作,同时在重庆卫生监督网公示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前置审核办事指南,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申请表、复核申请表、项目变更申请表下载。
截止4月16日,卫生许可受理处已解答申请人咨询40余人次,接收及受理审查重庆正大恒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糖尿病管理中心等单位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前置审核申请8件次。
为规范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将积极协助重庆市卫生局做好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工作,完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前置审核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信息的科学与准确,促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