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防治职业病,造福劳动者,强化企业负责人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在今年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受四川省卫生厅委托,于4月28日在新华宾馆组织召开了职业病危害企业负责人培训会。省总队党委熊开科书记、百余家企业负责人、部分市州卫生监督员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特别邀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李涛所长对如何做好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了讲授。
省总队党委熊开科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要求企业负责人作为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提高认识,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劳动者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本次培训会上,李涛所长首先对《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了细致的宣讲,阐述了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并通过“张海超事件”等一些具体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以及应该如何做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在会议休息期间,许多企业负责人代表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如何更好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向李涛所长和省总队领导进行了咨询,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通过此次培训,参训的企业负责人提高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责任心,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职业病防治法》,推进我省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四川省卫生监督执法总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