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制度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对学校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校医室依法执业情况的量化评定,确定学校卫生信誉度。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该项工作于5月份开始,10月底结束,评定结果将于媒体进行公告。为了保证该项制度顺利实施,我市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今年在初中以上学校实施,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所有学校全面推开。
(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供稿)
二○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