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整治

2020-11-18 14:46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学校、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师生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从三月份起,深圳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统一行动,开展全市学校、托幼机构开展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内容包括:学校饮用水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管道直饮水有无卫生许可证;涉水产品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批件,是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检验室(或委托检验机构定期对直饮水进行检验);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环境、蓄水池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桶装饮用水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及半年内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是否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学校、托幼机构自查自纠阶段;各学校、托幼机构根据本方案的检查内容,对校内饮用水卫生情况进行自查。针对自查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纠正。二是集中检查阶段:现场检查及专项抽检;三是指导整改阶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卫生监督部门为学校、托幼机构提供专业的指导意见,督促落实整改。逾期不整改者,依法给予处罚,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教育部门。

  卫生监督机构希望通过此次专项整顿,进一步强化学校、托幼机构使用自备水源、二次供水、饮用桶装纯净水的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和措施的落实,增强了学校对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法律意识。

                                           ( 深圳市卫生监督所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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