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有序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监督执法与技术指导相结合,并结合实际建立了相关领导机构,制定下发了具体实施方案;二是成立了由经验丰富、经培训合格的卫生监督专业人员组成量化分级管理考核组,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技术指导和等级评定工作;三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量化分级管理知识,整理编印相关宣传页2万余份,并组织监督人员走进群众,上街宣传,及时解答群众咨询。
根据《方案》的目标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住宿业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重点,通过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明确的监督效果评价标准,提高了监管水平。据统计,全省目前共有住宿业企业4363家,2828家完成了量化分级管理自评与审核,量化率达到64.8%,其中A级单位322家,B级单位728家,C级单位1778家。
(陕西省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