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的安排,12月11日-18日,天津市卫生监督所组成4个督导组,对全市各区、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主要包括:档案管理、工作计划方案、信息上报情况和量化分级管理的工作进度和现场检查。根据《天津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方案》中的要求,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各区、县的“日常考核”结果占总体考核的60%,“年终考核”结果占总体考核的40%。
各区、县卫生监督所按照《天津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中的要求,对辖区内涉及的公共场所单位展开了全面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根据本区公共场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和详细的工作计划,开展了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将各类量化分级纳入了档案目录。通过对各个区、县档案考核和随机抽调2户公共场所进行量化评分所反映的情况看,被检查单位大部分能够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方案提出的要求、监督员严格按照量化分级表进行监督检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工作进度快。截止2009年12月,各区、县住宿业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均达到100%;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娱乐场所等其他四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50%以上。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其重点是要加强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提高经营者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卫生监督部门要及时发现问题,为经营者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通过考核,天津市卫生监督部门总结了经验,巩固了成果,找出了不足。在下一年的工作中,将在完善住宿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扩大量化分级管理的范围,提升量化分级管理层次,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推向深入。
(天津市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