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09年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成效明显

2020-11-18 14:4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打击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就医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加强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浙江省于今年年初制订了《2009年医疗服务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积极部署、组织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继续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加大了对医疗服务市场和血液安全的监督执法力度,狠抓长效机制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今年,浙江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加大了对辖区内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和打击力度,共取缔无证行医窝点2698户次,没收医疗器械和药品4282箱,行政处罚809户次,罚款金额363.72万元;没收非法所得59户次,没收金额23.04万元;行政案件移送10宗,移送公安部门案件47宗,以“非法行医罪”被追究刑事责任20人。同时,对30386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存在违法行为的有证医疗机构及时立案查处,全年共警告373户次,罚款659户次、罚款金额260.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6户次、没收金额20.75万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户,责令暂停执业活动26人,吊销医师执业证书1人。 今年,浙江省监督检查采供血机构总数为54户次,其中血液中心和中心血站26户次、分支机构23户次、单采血浆站5户次。

  除了清理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外,我省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还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开设专栏,加强宣传。今年,浙江省局制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供血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宣传册各1万册,分发至全省各地。湖州市、义乌市建立了无证行医曝光机制,在取缔无证行医时,将其姓名、性别、行医地点等信息汇总,每月通过“浙江卫生监督网”向社会曝光。

  (浙江省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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