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完成2009年夏秋季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2020-11-18 14:4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切实加强夏秋季学校卫生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夏秋季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加强2009年高中考期间考生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及夏秋季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渝卫法监〔2009〕59号)要求,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于2009年8月下旬至9月,分别对辖区内学校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以检查校园内食品加工经营网点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情况,食堂布局、卫生条件和防蝇、防鼠、冷藏、餐具洗涤消毒等各项卫生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食品原辅材料采购索证登记是否符合要求等为食品卫生重点;以检查桶装饮用水是否索证齐全,饮水机是否定期清洗消毒,自办水厂和二次供水的学校,制水人员是否经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饮用水水质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等为饮用水卫生重点;以检查学校是否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制度,是否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学校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是否组织开展对学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学校游泳场馆是否办理卫生许可证、设施设备和卫生管理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游泳场馆水质是否合格等为传染病防治重点。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员3454人次,检查各级各类学校3015个,其中大学18个,中专及职业学校52个,全日制中小学1414个,村小940个,托幼机构638个,其他学校19个。共检查学校食堂1696家,检查学校自办水厂110家,二次供水设施20家。1696个学校食堂中有A级食堂123个,B级食堂197个,C级食堂855个,未达到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基本卫生要求的有521个。全市共发监督意见书1883份,责令整改430起,停业整顿8起,罚款9起(罚金总额860元),没收查处不合格食品及原料99公斤。

  检查发现,大部分学校均实行分级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采取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法,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了夏秋季学校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有521户(占30.72%)学校食堂达不到量化分级基本要求,未取得卫生行政许可,无证学校食堂基本集中在农村地区;二是在203户(占12%)学校食堂中发现个别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三是有164户(占9.7%)学校食堂采购原辅料未按要求索证验收登记;四是少部分学校食堂布局不合理,防蝇、防尘、防鼠设施破损,餐具消毒设施未有效运转;五是20个二次供水学校中有6家供水设施不符合要求,六是个别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未落实,无专人收集报告传染病疫情,未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等。

  针对目前农村学校存在的问题,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及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以督促整改,并以此为契机,大力加强卫生监督工作,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特别是农村地区学校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以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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