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展抗敏类化妆品卫生质量专项整治工作

2020-11-18 14:4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抗敏类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确保化妆品卫生质量, 浙江省卫生监督局近期组织开展了市场销售的抗敏类化妆品卫生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本次抗敏类化妆品卫生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由金华、义乌、嘉兴、舟山四个市承担,对四个市所辖区美容院销售的抗敏类化妆品进行了卫生监督和抽检。共抽检四个市的28 家美容院的抗敏类产品31件,其国产28件,进口3件。按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要求,对产品中6种糖皮质激素(醋酸氢化可的松、醋酸氟轻松、醋酸可的松、醋酸地塞米松、醋酸泼尼松、地塞米松)进行检测,产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按《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及《消费品使用说明之化妆品通用标签》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从整治情况看,抽查的31件产品中有6件产品被检出禁用物质地塞米松,卫生质量检测合格率为80.65%。有6个产品标签、标识、说明书不合格,主要是产品命名不符合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使用医疗术语等,标签合格率80.65%。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已依法进行了查处。

      (浙江省卫生监督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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