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监督所及时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培训

2020-11-18 14:4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积极有效地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及时强化丰富卫生监督员业务知识储备,以应对目前防控传染病执法监督的需要,根据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精神,辽宁省卫生监督所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并完成了防控甲型H1N1流感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系列培训,内容涉及《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及甲型流感防控要点等内容。同时,为及时清晰梳理自身执法职责,了解把握国家行政执法职能的调整,培训还在《职业病防治法》的基础上,认真学习了国家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3号令),进一步明确了自身职责,以符合依法行政要求。培训采取理论讲授、要点公示、现场实践和集中考试等多种形式保证成效。培训期间,受训300余人次、授课24学时、屏幕展示8块、发放考试试卷98份,考试合格率100%。

  通过学习,不仅丰富了全所卫生监督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业务工作能力,更重要的是提高了监督员对待当前防控突发事件的严肃性、敏感性、紧迫性的科学应对意识,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辽宁省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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