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展2009年旅店业一次性化妆品卫生监督检查

2020-11-18 14:4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旅店业一次性化妆品的卫生安全管理,规范旅店业一次性化妆品经营市场,浙江省卫生厅组织全省各级卫生监督部门于国庆节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旅店业一次性化妆品卫生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对象主要为提供一次性化妆品(洗发、沐浴、润肤)的旅店,以二星级以上旅店为重点检查场所。检查内容主要为旅店业一次性化妆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重点检查经营单位的索证情况,产品保质期,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是否为旅店自行灌装。此次共检查宾馆、旅店1938家,合格 1883家,单位合格率97.16%;检查旅店业一次性化妆品4103 件,合格 4019 件,产品合格率97.95 %。没收、销毁不合格一次性化妆品共3325件。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宾馆、旅店建立了索证制度,进货使用台帐,在采购洗发液、沐浴液、润肤露等客用一次性化妆品时能按规定索取有关证件,自觉把好进货关,并配备卫生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为消费者提供标签标注齐全、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合格化妆品。但也发现一些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1、部分旅店对一次性化妆品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对化妆品采购索证意识不强,同时缺乏相关索证知识,产品索证不全,资料管理不规范。2、部分产品有效期标识不全或超过保质期限。3、部分旅店对大包装产品存放保管不严,对固定装置未定期清洗、消毒。4、少数宾馆采购大桶洗发液、沐浴液,在客房内自行灌装,工作人员在灌装前未进行手部的清洗消毒,客房内也未进行场所的消毒,在种情况下极易造成化妆品的二次污染。这种在客房内自行灌装洗发液、沐浴液的行为属于无证生产,是不允许的。5、少数旅店购买了无卫生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一次性化妆品。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机构当场指出并出具书面整改意见,责令经营者立即进行整改,并要求各经营单位加强索证意识和把好产品采购关,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产品。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监督其销毁。

  通过本次大检查活动,进一步了解了浙江省旅店业一次性化妆品的卫生现状,提高了该省旅店业一次性化妆品经营单位的卫生安全意识和索证意识,旅店业一次性化妆品卫生安全隐患得到认真排查和有效整顿,维护了住店旅客的健康权益。下一步,浙江省将针对大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继续加强对旅店业一次性化妆品的卫生监督。使浙江省旅店业一次性化妆品经营市场逐步规范和有序,以确保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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