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辽宁省个别学校发生了集聚性甲型H1N1流感疫情。为有效防控疫情的蔓延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在全省学校、托幼机构中发生,根据省卫生厅要求,辽宁省卫生监督所于9月9日至11日,紧急派出20余名卫生监督员,组成7个督导检查组分赴全省,对各市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对全省14个市及辽河油田卫生监督所防控甲型H1N1流感、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进行卫生监督指导;对60所大、中、小学、幼儿园及46个学生食堂进行了现场卫生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显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卫生部、省卫生厅有关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要求,防控工作已全面积极行动起来;同时正在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也加强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求学校通过新闻媒体、校内广播、板报等形式广泛开展防控甲型H1N1流感知识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检查中也发现如下问题:1、个别学校防控预案可操作性差,内容简单。2、个别学校洗手设施少,满足不了学生集聚时的洗手要求。3、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有的学校食堂流程不合理,存在交叉污染。4、学校内出售食品的超市、商店等缺乏有关部门的监管。5、相关部门与卫生监督机构间缺乏信息互通机制。
学校是重点人群,今后一段时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仍然不能放松。一要注重加强信息通报;二要随着疫情的变化,不断调整防控措施;三要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共同做好防控。
(辽宁省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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