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监督机构积极主动防控学校甲流

2020-11-18 14:4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九月是各级学校新学年的开始,为有效落实各级政府关于甲型流感H1N1(甲流)防控的部署,防止甲流在学校造成流行,对师生健康和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影响,广东省各地卫生监督机构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各级学校,对各种甲流防控措施进行全面检查。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派出调研组前往全省各地调研学校甲流防控工作

  进入9月份,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派出多支调研队伍前往清远、肇庆、汕头、东莞、茂名等地市对学校甲流防控工作进行调研督导。每到一处,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后,对当地学校防控甲流、预防食物中毒等工作进行全面的了解,并就今后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调研组还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介绍了全省目前甲流的发病情况,就即将开始的第二波甲流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了部署,要求各地市卫生监督部门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做好长假期后疫情防控工作。在督导学校,调研组都要对其晨检查制度、公(用)品的消毒、食堂卫生设施、直饮水设施等进行认真检查,并主动与当地教育部门联系,了解教育部门的防控措施,了解当地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的合作情况,并给出建议。

广州市认真加强学校防控甲型流感工作

  广州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力度部署防控工作,全面加强对该市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防控甲型流感工作的监督检查。在检查中由该市卫生监督所牵头,联合疾控、教育等部门,覆盖全市十二个区及县级市,深入街镇,实现“全包围式”专项监督检查。到目前为止,该市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500多人次,检查大学、中学、小学及幼儿园1200多间次。

  经查,大部分学校及托幼机构对防控甲型工作高度重视,能按要求制定本校的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落实防控甲型H1N1流感各项措施,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对发热病人能够立即采取隔离,保障防控甲型H1N1流感所必需的物质,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但针对目前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卫监部门要求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防控措施,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整改工作:

  一是部分学校要增设洗手设施。从检查情况来看,目前幼儿园的洗手设施相对充足,但中学和小学相对不足。有的学校洗手设施位置不明显,且没有配备洗涤用品;

  二是加强宿舍、洗手间的通风。有的学校学生宿舍、学生午休室门窗较少,或门窗紧闭,没人在时也不开门窗,造成通风不足。自然通风不足的洗手间也没有加机械通风,异味较大; 

  三是健全消毒记录制度。部分学校对消毒的时间、频率、使用的消毒剂、消毒设备记录不全,特别是对紫外线灯消毒登记不全,消毒效果没有监测。

  四是规范处理医疗垃圾及其他污染性废物。有医院、卫生室的学校,特别是大学学校,对医疗垃圾的处理不重视,或不规范,易造成污染。

  

深圳市卫生监督机构全面部署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9月6日甲型H1N1流感防控会议精神,有效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的流行和暴发,9月7日下午,深圳市卫生监督所召开了全市卫生监督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紧急会议。

  会上,深圳市卫生监督所副调研员吴坤森介绍了目前国内外和深圳市甲型H1N1流感的流行现状,并传达了《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学校2009学年军训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指引和广东省学校及托幼机构2009学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圳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卫生监督工作指引》、《深圳市甲型H1N1流感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关于加强开学前学校传染病、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学校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内容,进一步部署了下一步传染病监督工作的要求。

  该所副所长张洪传达了9月6日深圳市紧急召开的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会议的精神,指出9月和10月为甲型H1N1流感的特别防控期,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该认清形势,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重点做好对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特别是民营学校、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追踪检查;主动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的防控工作,加强各方沟通,做好联防联控工作;该市卫生监督所将于近期对各区卫生监督机构防控监督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各项防控措施进行督导。

  9月8日,深圳市卫生监督所对深圳中学初中部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此次督查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建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学校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与随访制度、传染病登记与报告制度;有无学生健康档案;有无做好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包括地面、物体表面的消毒及空气的定期消毒);有无通风换气,保持室内顺畅流通;有无开展健康教育,是否培训、督促从业人员加强个人卫生和疾病防护等。

  督查组听取了学生处主任和校医关于防控工作的汇报,仔细询问了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防控情况,并要求学校坚持晨午检和传染病疫情监控报告制度,凡发现流感样症状的师生,一律居家隔离,学校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并督促其到正规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因病缺勤的学生,应一一询问缺勤原因,登记因病缺勤的学生名单,要求学生、家长与学校每日保持联系,报告其是否出现流感样症状,学校应进行有效地追踪访问,了解其患病情况和诊治情况。发现新发病例的,要及时报告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督查组要求学校保持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确保清洁卫生、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和设施齐备,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9月9日早上,深圳市卫生局副局长张丹率领市卫生监督所等有关单位对深圳市学校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了督查。此次督查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建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是否对全体师生开展了晨检、午检和体温检测;是否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有无加强教室、宿舍等区域的通风换气及环境消毒;是否对居家隔离观察者实施管理,追踪患病师生疾病诊断及病情变化情况;是否暂停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等活动,并对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等。

茂名市卫生监督所全力监督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

  为进一步做好茂名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该市蔓延,特别是学校新学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茂名市卫生监督所从9月4日起,组织人员对该市市区学校(含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

  连日来,卫生监督员深入学校与有关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应急预案的制订和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了学校是否成立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组织,是否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防治和疫情报告工作,是否有传染病防治工作应急预案,晨检制度、因病缺课报告、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开展了针对甲型H1N1流感的宣传工作,是否建立健全了对校园内公共场所的消毒机制,消毒药剂进货是否索证及使用是否正确,校园内公用设施及物品定期消毒制度的落实以及食品卫生、饮水卫生是否安全等内容。

  从目前检查情况来看,该市大多数学校对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有一个较清醒的认识,并高度重视。建立和完善了重点传染病应急预案及各种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积极开展晨检工作,有书面登记,有因病缺课病因追踪,对教室及幼儿寝室的空气、餐饮具、用具及玩具及时进行消毒。但有少数学校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思想麻痹,具体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未及时制定或完善,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定期消毒制度落实不到位,公共场所和公用物品未消毒或消毒不彻底或消毒记录不规范以及采购和使用的消毒药剂未按要求索证等。针对存在问题,监督员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意见。

  下一步,该市卫生监督所将会尽快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复查,使各单位在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中制度健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阻止甲型H1N1流感在该市的流行和传播,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对存在问题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单位,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湛江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及集体食堂专项卫生监督检查

  随着各大中小学的陆续开学,针对近期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情况,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在校期间的身体健康,有效预防甲型H1N1流感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9月14日至18日,湛江市卫生监督所在冯志等所领导带领下分四个小组,出动监督员155人次,车辆40台次,对市辖六区63间学校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情况及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各学校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中:建立和落实疫情报告制度情况;建立晨检制度情况;开展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包括地面、物体表面的消毒及空气的定期消毒)情况;有无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顺畅流通。厕所有无定时打扫及消毒,空调滤网有无定期清洗消毒;以及开展健康教育、培训情况等。学校食堂是否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是否落实有关原料来源、进货渠道、索证验收、持证上岗、环境卫生、消毒防护等规定。

  检查中发现,各学校对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高度重视,能按照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建立和落实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制度等,做好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防控工作开展有序、有力、有效;在食品卫生管理上利用暑期加大硬件投入和“三防”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了食堂卫生面貌,卫生情况也较以往有了明显的改善,持证率也较以往有了上升,该市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已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但也有部分学校传染病防治缺乏有效管理,存在一定隐患;部分学校(特别是农村)由于缺乏经费投入存在卫生设施差,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确保甲型H1N1流感防控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落实到位,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惠州市加强甲流防控卫生监督工作

  自惠州农校确诊甲型H1N1流感病例以来,为确保防控甲型H1N1流感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严肃查处甲型H1N1流感防控中出现的违反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9月上旬,惠州市卫生监督所全面开展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卫生监督工作。

  该市卫生监督所对2间市直定点接诊甲型H1N1流感病人的医院和17间社会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物资仓库、发热门诊、传染病区等,对医护人员防护设备和接诊救治甲型H1N1流感病人的物资准备、医护人员防护意识、病区接诊通道是否畅通等情况,要求定点医院能够随时接诊救治甲型H1N1流感病人。

  该所还加强了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共检查了各类学校、托幼机构195间次,重点落实教室等公用设施的消毒工作、学生晨检和午检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和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等,要求学校食堂和校医室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

  同时,该所还加强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共检查了住宿、娱乐、美容美发、候车、商场、生活饮用水等233间次,重点检查各经营单位传染病防控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特别是出现异常发热人员登记落实情况;开展了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检查了餐饮单位、集体食堂肉类采购索证、购销记录情况。

肇庆市卫监所积极开展学校和托幼机构防控甲型H1N1流感督查工作

  为防止甲型H1N1流感在肇庆市学校托幼机构中发生和扩散,肇庆卫生监督所早在暑假期间,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积极协同教育部门加强对城区学校、托幼机构及各类暑期集中培训班开展专项甲流防控监督工作,督促指导他们做好相应的基础性防控措施,暑假期间,城区未出现疫情。从8月下旬开始,肇庆市卫生监督所派出多支队伍深入城区学校托幼单位,督促指导做好新学期综合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发生。

  在监督指导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三结合”,即与卫生监督指导服务相结合、与卫生监督执法相结合、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从基础防控措施入手,要求各单位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学习生活场所的通风消毒,强化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踪,以及学生用品用具、餐饮具消毒等方面的卫生监督工作,筑牢学校、托幼单位防止疫情发生的防线。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我们当即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督促落实。同时加强宣传,并督促各学校、托幼单位对教职工、学生及其家长健康教育,提高自我防病意识。

  在抓好城区各中小学、托幼单位的防控工作同时,肇庆市卫生监督所还于近日到四会、广宁等县市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当地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监督工作。

  当前,我国已有多个地区出现甲型H1N1流感学校聚集性病例,针对这一严峻形势,肇庆市卫生监督所将进一步加大甲流防控工作力度,特别是协同教育部门做好各项防控工作,提高学校和托幼单位防控和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能力,有效控制疫情的发生、传播、蔓延,保障学生、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卫生。

汕尾市卫生监督部门开展节前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和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汕尾市目前虽未报告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为了预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在学校发生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汕尾市卫生监督所根据上级相关指示精神,结合汕尾实际,于9月15日至22日组织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学校(院)、幼儿园(下简称学校)开展节前传染病防控、集体食堂和饮用水卫生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本次检查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预案、指定专人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拟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对传染病病愈学生返校情况的管理(如要求提供病愈证明等),晨检记录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导相关记录等情况。

  从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来看,该市受检查的绝大多数学校对搞好传染病防控、集体食堂和饮用水卫生等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较大的提高,学校防控传染病工作水平和食品卫生水平有所提高。对于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均现场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各相关学校认真整改,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督促学校做好相关工作,严防学校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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