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游泳场所整体卫生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通过游泳场所传播传染性疾病(如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确保今年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顺利举行,按照卫生部及市卫生局的要求,北京市卫生监督所于2009年6-8月组织全市各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所有营业性的游泳场所水质进行了卫生监督抽检,全市共监督抽检游泳场所591户,合格357户,抽检泳池水样品1230件,合格797件,合格率为64.8%,具体的五项检测项目的合格率分别为:细菌总数91.95%、大肠菌群95.28%、尿素76.67%、浑浊度96.10%、游离性余氯76.67%。抽检浸脚池水样品745件,合格635件,合格率为85.23%。
此次监督抽检的591户游泳场所中,社会性游泳场所265户,合格128户,抽检泳池水样品530件,合格274件,抽检浸脚池水样品330件,合格251件;宾馆饭店内设游泳场所271户,合格193户,抽检泳池水样品590件,合格448件,抽检浸脚池水样品327件,合格301件;学校内设游泳场所55户,合格35户,抽检泳池水样品110件,合格75件,抽检浸脚池水样品81件,合格76件。三类游泳场所泳池水抽检情况均不理想,宾馆饭店内设游泳场馆的情况相对好于其他两类,但合格率也仅为75.93%,浸脚池水抽检的情况较为理想,除社会性游泳场所的合格率为76.06%外,其他两类场所的合格率均在90%以上。
在此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泳池水尿素、游离性余氯的合格率普遍偏低,二是浸脚消毒池水游离性余氯存在不合格现象。泳池水尿素、游离性余氯的合格率偏低,主要的原因是夏季气温较高、游泳人数较多,游泳池内游离性余氯波动较大,而另一方面在游离性余氯不合格的样品中,大部分是高出了国家标准,主要是由于游泳场馆的管理者过于强化卫生意识,而过多的加入消毒药;尿素合格率偏低,主要与进入泳池前没有强制淋浴设施和游泳者的个人素质有关。
浸脚消毒池水游离性余氯是今年新列入的一个检测项目,从结果来看,合格率85.23%,在几项检测指标中居中。但在监督抽检过程中,发现大部分游泳场馆自身备有的余氯检测仪器的量程偏小,无法直接自测出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的浓度,需要稀释倍数,或者操作者图省事直接估计浓度值,这势必会对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浓度的控制造成一定的困难。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共对48户不合格的单位进行了卫生行政处罚,其中,警告43户,罚款6户,罚款金额1050元。
针对本次抽检所反映出的问题,在后续的工作中各区县将逐一督促整改落实,结合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及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的保障工作,全面做好全市各项公共场所重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