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对部分二次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2020-11-18 14:4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2009年4月13日至5月11日对直管的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并于7月初完成了全部抽检结果的整理和汇总工作。

  此次共监督检查二次供水单位38家,抽检二次供水样品38件,监督及抽检覆盖率均为100%。38家二次供水单位均持有有效的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所有供管水人员的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均合格。抽检的38件二次供水样品中,合格33件,合格率为86.84%,不合格指标分别为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浊度和肉眼可见物。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检测不合格的5家单位提出了限期对水池进行清洗、加强日常水质消毒、加强对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等整改要求,并将继续对上述单位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再次抽样检测,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本次检查反映出由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直管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状况虽然存在少数不规范现象,但整体状况基本良好。针对此项工作的特殊性,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严格监督,对二次供水的卫生质量严格把关,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卫生安全。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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