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开展全省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考核评议工作

2020-11-18 14:4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全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我省将开展全省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考核评议工作。

  考核评议将通过分级自查,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将各项考核评议指标细化,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逐级分解任务,对照省卫生厅年初印发的《四川省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试行)》,围绕体系建设、执法制度、行政许可、日常监督检查、举报投诉、执法文书质量、行政处罚等七个方面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全面客观反映各地卫生监督工作情况。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所辖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考评工作落实情况按比例进行抽查,抽查范围要求:市(州)所辖县(区)10个以上的(含10个),抽查率不低于20%;市(州)所辖县(区)10个以下的,抽查率不低于40%。省卫生厅厅将适时组织对部分市(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考核评议的重要性,要由主要领导牵头,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工作计划,确保考核评议高质量完成。开展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考核评议,是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规范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对提高全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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