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确保化妆品卫生安全,按照内蒙古卫生厅《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化妆品生产环节卫生管理工作计划》要求,内蒙古卫生监督所赵大力副所长带领学校与环境卫生监督员对全区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全区共有9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其中4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卫生监督员对厂区、生产车间、设施和设备、原料库、成品库、检验室、人员资质、原料管理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个别企业存在生产原料索证不全、原料库存有无标签(标识)的原料、原始检验记录不规范、规模较小的企业达不到对成品的批批检验等问题。卫生监督员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对停产企业要求其生产时及时上报恢复生产计划。
全区化妆品生产企业均不生产爽身粉等粉类化妆品。
通过此次督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使企业进一步完善产品的自检能力,强化了企业的卫生安全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