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严查用于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消毒剂质量

2020-11-18 14:4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加强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措施落实,确保流通、使用环节的消毒剂卫生质量,浙江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于2009年5月-6月开展了为期为一月的消毒剂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流通环节和托幼机构、学校等经营、使用的消毒剂。本次专项行动共检查7006家消毒剂经营或使用单位,其中托幼机构3219家,学校1935家,经营单位1024家,医疗卫生机构及生产企业828家,检查消毒剂7941批次,查处违规消毒剂1375批次,违规消毒剂中标签标识不符合1317批次,卫生质量不合格58批次。立案处罚11起,共处罚金额1.55万元。

  从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消毒剂经营、使用单位能索取消毒剂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许可批件,从正规的销售渠道采购消毒剂;消毒剂的卫生质量和产品标签说明书符合要求。但经营、使用单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消毒剂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许可批件索证的情况仍有存在,学校、托幼机构的索证率只为47.5%。部分消毒剂标签标识未标注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许可批件号,未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配制使用说明等,违反《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规定。少数经销、使用单位经销、使用的消毒液已过有效期,一些单位使用消毒剂时配比方法不正确。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辖区卫生监督机构当即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今后,该省将进一步加强对消毒剂经营、使用单位相关从业人员的采购和使用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督促经营、使用单位严把消毒剂采购关,严格执行索证制度,纠正使用中不正确的消毒剂配制等问题。同时,加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重要消毒物资的监督监测力度,一旦发现卫生质量不合格的消毒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处,并及时进行公示,杜绝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规范的消毒剂在市场上流通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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