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展2009年儿童用化妆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
“六一”儿童节前夕,浙江省卫生监督机构对全省城市及农村地区销售的儿童用化妆品进行卫生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儿童用化妆品108批次,其中有42 批次来自村级化妆品经营单位。
从检查结果看,浙江省儿童用化妆品的卫生质量总体情况较好,抽查108批次的产品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及卫生质量均符合要求,合格率100%。近年来,浙江省加大对儿童用化妆品的卫生监督力度,每年组织专项卫生监督抽捡活动。同时我国的卫生法规对儿童用化妆品的卫生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明确规定,对生产婴儿和儿童用化妆品的生产车间应达到30万级洁净要求,大部分生产企业能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生产。为了解农村地区儿童用化妆品的卫生质量,今年浙江省要求三分之一的产品从村级经营单位抽取,抽检结果令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