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监督所积极推行“办案一把尺”工作

2020-11-18 14:4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江西省卫生监督所积极推行“办案一把尺”工作

  

  为了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效能,保证卫生监督员在行政处罚时公平、公正、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实行统一的行政处罚基准制度,我所结合开展效能年活动,积极推行卫生行政处罚“办案一把尺”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学习。制定了学习计划,采取全所集中学习、科室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要求卫生监督员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学习《江西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和《江西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

  二是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说明理由和告知制度。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说明理由制度,在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终结报告》、《案件处理审批表》等文书中,对案件自由裁量权实施情况进行说明;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告知制度,向当事人详细告知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当事人主观过错和拟作出的处罚种类、幅度等情况,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三是加强了对实行自由裁量权的审查和监督工作。在案件审查工作中,加强了对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严格掌握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和细化标准,及时纠正行使自由裁量权的不当行为,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使卫生监督员能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执法、科学监管、工作执法和责任执法的执法理念,掌握公平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法定程序和综合裁量五项基本原则,严格执行法定条件和程序,统一卫生行政处罚尺度,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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