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监督所开展对全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

2020-11-18 14:4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卫生部等九部门及江西省政府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江西省卫生监督所从2009年1月15 日至4月30日,对全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此次共检查39家生产企业,对 80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 

  本次检查工作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一是制订了《江西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检查组,制定了统一规范的检查表,明确检查重点内容和环节;二是召开全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负责人会议,宣传检查目的、范围和要求,明确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作为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三是组织全省 67家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上报自查报告;四是根据自查自纠掌握的情况,对生产企业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五是开展部分产品的抽查,共对80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 

  监督检查中,39家生产企业均未发现企业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品种超出卫生许可核定的品种范围情况,但有12家生产企业主要存在原料的采购进货验收记录不全、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及食品添加剂索证不全、批生产记录和半成品及成品检验记录不全、原料和成品的储存不能做到隔墙离地、没有专门的工用具、容器清洗存放设施及场所、库房无通风设施、实验室检验仪器设备简单不能满足检验需要等问题。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及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本着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思想,与企业一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帮助企业整改到位,得到了企业的好评。 

  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行为,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升全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整体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生产行业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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