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开展省直管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专项检查

2020-11-18 14:4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5月12日,根据省卫生厅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措施监督检查要求和省总队实施方案,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组织监督人员对省直管学校进行了拉网式专项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卫生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规定,重点检查学校传染病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情况、学校传染病管理人员及传染病制度落实情况。所查学校全体师生无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告,无一人与甲型H1N1流感病例或疑似病例有接触史。

  通过监督检查,学校卫生工作亟待加强:一是所查学校均未按法规要求配备数量足够的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二是部分学校不能正确认识甲型H1N1流感的危害,中学、中专学校和大学学校晨检和缺课记录不规范,传染病报告登记簿登记不规范,或没有使用正规传染病报告登记簿进行登记;三是传染病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

  卫生监督员依法对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进行了指导,要求限期整改,并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一是强化学校卫生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学校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是学校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按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学校、托幼机构自身的职责。二是完善学校传染病管理机构,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管理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负责学校传染病管理工作,督促各项传染病管理制度的落实。三是落实各项传染病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应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工作方案;加强晨检工作;加强因病缺勤登记制度和病因追查制度的落实;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发现发热或类似流感样症状病人,及时向属地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四是加强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加强对全校师生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活动,采用多种方式开展防控甲型H1N1流感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

  在当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肆虐全球,特别是四川已出现首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人的情况下,省总队将密切关注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进展,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的监督指导,确保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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