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餐饮消费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

2020-11-18 14:4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紧紧围绕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在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工作,迅速在全市掀起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经过近四个月的努力,我市餐饮消费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已取得明显成效,整治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并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组评估。

  2008年12月25日,我所组织部分区县监督所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会,市卫生局方明金副局长专程到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拉开了全市餐饮消费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序幕。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我所根据市卫生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先后起草了《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报表和报送信息员名单的通知》、《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加强餐饮业水发食品监督监测的通知》等文件,对专项整治工作内容、目标进行了分解细化,提出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食品以及重庆市重点抽样监测方案和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

  专项整治中,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围绕整治目标任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采取明察暗访、拉网式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餐饮经营单位进行逐户清查,合格一家,放行一家,全市共整治46965户。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解决,对发现的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依法进行了严肃查处,并追踪来源,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相关部门。

  本次整治中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针对我市餐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缺乏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相关知识等特点,多措并举,科学监管。一是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把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食品添加剂相关知识宣传到每一户餐饮经营单位;同时全市统一印制了2万张《重庆市餐饮业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免费提供给大中型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上墙张贴,指导餐饮单位合理合法的使用食品添加剂,杜绝餐饮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二是在餐饮业中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备案制度,全市使用统一的《重庆市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报告备案表》,从根本上解决餐饮业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三是全市制定了统一格式的《重庆市餐饮单位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报告》和《重庆市餐饮单位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承诺书》,由监督员逐户上门指导,帮助餐饮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备案制度。四是在2007年实施的《重庆市餐饮业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规范》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包括食品添加剂在内的餐饮业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检查索证验收登记制度,确保餐饮业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质量及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的快速追查溯源。五是全市使用统一的专项整治检查表,统一检查项目和内容,保证清理整顿阶段工作质量。六是在重庆卫生监督网站上开设《重庆市餐饮消费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专栏,及时公布专项整治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公布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及查处的案件,同时公布40个区县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及时发现和处置餐饮单位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七是根据自查自纠阶段整治结果,我市确定了以餐饮卫生管理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为重点地区,以接办集体宴席餐厅、火锅馆、鸡汤馆、农家乐为重点行业,以水发食品中非法使用甲醛,火锅汤料中非法使用罂粟壳,鲜榨果汁、豆制品、酱腌菜、油条、肉制品和熟肉制品中滥用护色剂、色素、增稠剂、凝固剂、漂白剂、膨松剂等为重点的整治内容,结合重庆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的潲水油专项整治,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样监测。八是积极指导、协助重庆餐饮商会、火锅协会等行业组织制定食品添加剂管理的行业规范,培训行业成员,开展行业自律,建立诚信机制。九是对我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卫生许可项目进行了重新审查,审查合格企业在重庆卫生监督网站上进行了公布。

     截止2009年4月10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971人次,清理整治餐饮单位46965户,专项整治覆盖率达100%(全市餐饮单位共约46965户、其中餐馆41699户、学校食堂3851户、建筑工地食堂258户、其他1157户),指导和协助46965户餐饮单位完成自查自纠,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登记备案制度和完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检查索证验收登记制度,形成自查自纠报告46965份。对发现问题的约15822户餐饮单位均以卫生监督意见书形式责成其提出了整改措施或方案。

  在专项整治期间,全市共抽检样品1410件,发现不合格样品109件,发现由其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带入餐饮业的不合格食品原料线索18起,为追根溯源,及时向外省或其他相关部门发出协查通报函15份。餐饮业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主要集中在水发食品中使用甲醛,鲜榨果汁、豆制品、酱腌菜、油条、肉制品和熟肉制品中滥用护色剂、色素、增稠剂、凝固剂、漂白剂、膨松剂等。

  全市在专项整治期间共立案查处违法行为960起(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典型案件67起),其中查处不合格食品及原辅料493.1公斤,销毁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辅料493.1公斤,罚款98起,罚款金额158460元,警告424起,限期整改960起。

  经过四个月的努力,我市餐饮消费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整治目标任务基本完成,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国家验收组来渝验收期间,对我市南岸区、大足县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验收组一行对我市在专项整治期间采取的上墙张贴《重庆市餐饮业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及在全市餐饮业中采取使用食品添加剂报告备案制度等多项措施进行了充分肯定,我市餐饮消费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组评估。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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