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情预防和控制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省卫生厅甲型H1N1流感疫防控措施监督检查要求和省总队实施方案,5月4日,由李章国总队长、张平西副总队长等领导率5个督导小组,奔赴成都、德阳、绵阳、广元、宜宾、资阳、泸州、乐山、雅安、遂宁、南充、达州12个市,对厅直医疗机构、全省重点地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等重点单位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本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卫生行政部门的防控工作预案和组织机构的建立,人员培训和演练,应急物资储备;二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防控工作方案、组织机构的建立,防护用品、消杀器械、检测试剂的储备,防控人员的储备和培训,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制度的落实;三是医疗机构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组织机构、专家救治小组和专业人员的准备和培训,医疗器械、药品及防护用具的储备,定点医疗机构疑似病例隔离观察室和确诊病例治疗病房的分别建立和合理布局,非定点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的设置、运转、诊疗、登记等;四是卫生监督机构应对疫情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人员的储备和培训,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五是其它相关单位的应对工作方案,特别是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的工作方案,责任落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