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科学、有效、及时防范和应对全省可能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认真做好全省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按照省卫生厅的统一要求,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于5月5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完善预案,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院内感染等监督检查,严格督导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措施的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将按照省卫生厅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总体要求和部署,于近期对全省各市(州)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