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

2020-11-18 14:4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卫科教〔2009〕22号)精神,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积极派员参加了重庆市卫生局科技教育(国际合作)处组织的,由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渝中区卫生局、渝中区卫生监督所、渝中区疾控中心相关人员组成的督查组。督察组按照《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于2009年4月15至16日对重庆市六家三级医院的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医院的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有序,都建立了较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管理程序和相关的责任制度,环境设施、安全设施、消毒灭菌、人员操作等方面都较规范,应急处置物资准备充分,有良好的安全工作条件。但是,也有个别医院对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档案资料管理混乱、实验室人员安全操作记录不完善、安全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监测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各医疗机构要警钟长鸣,加强修补病源微生物实验室工作各个环节中存在的漏洞,纠正实际操作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实验室生物安全意识和防范生物安全事件的能力,以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止相关安全事故发生。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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