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

2020-11-18 14:4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加强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管,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生产、销售行为,确保产品卫生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结合省卫生厅省药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对江西省部分地区民间习用的“黄丹粉”开展专项检查和安全警示的通知要求,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江西省卫生监督所对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在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分两个阶段开展工作:第一阶段是企业自查自纠阶段,要求企业从自身的管理、原材料的采购索证、有无使用化妆品禁用物质,以及生产记录、半成品、成品检验记录等方面进行了自查。目前已经进入第二阶段,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检查组与当地监督所配合的方式,对化妆品生产企业主要从卫生管理、生产车间布局、功能间设置、生产车间内部装饰、净化消毒、更衣室设施、生产过程及原料、包装材料、质量管理、人员资质等方面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并结合当前使用“黄丹粉”的情况对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目前该省还没有发现化妆品生产企业有生产婴儿爽身粉及使用“黄丹粉”的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及下达监督意见书,并由当地卫生监督所对其进行复查,并及时将复查情况书面报告省监督所,发现有违法违规情况严格按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江西省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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