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卫生监督所针对“3•15”投诉重点开展保健...

2020-11-18 14:4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中,保健食品虚假、夸大宣传功能和普通食品加入中药材违法宣传治疗作用成为我区群众投诉举报的重点内容。按照群众投诉举报的线索,针对目前我区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内蒙古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于3月17日至20日,依法开展了保健食品的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呼和浩特市区大型药品零售店和超市等主要保健食品销售环节,主要检查内容是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的包装标识和说明书,对已经取得国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保健食品检查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功能的情况;对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普通食品主要检查是否违法添加中药材,并违法宣传功能或治疗作用。通过对呼和浩特市区6家大型药品零售机构和2家大型超市的检查,我们发现了18种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产品,主要问题是: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违法宣传功能和疗效、违法添加不能作为食品原料的中药材、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等。

  下一步,我们将依法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产品进行查处,并继续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夸大宣传功能和普通食品违法添加中药材及宣传疗效的行为。加大保健食品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使广大消费者正确认识保健食品。 (内蒙古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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