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根据2009年吉林省公共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及吉卫监所发〔2009〕16号文件“关于开展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专项监督检查通知”的要求,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组织专人于近期对吉林、通化、长春三个地区的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以及中小学校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从督导检查的情况看,今后要进一步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进一步完善手足口病防控预案和监督工作方案
各地卫生监督机构要针对辖区内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现状,完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预案,制订监督工作方案。要对被监督单位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预案、工作方案进行检查指导。要建立常态监管机制,做好应急工作;要抓好关键环节的控制,不留死角。
二、采取积极主动的工作方式,认真履行职责
各地要针对辖区内的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托幼机构、学校以及医疗机构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教委等部门的工作联系,摸清儿童发病底数,抓好关键环节,把防控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特别是影响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造成院内感染、暴发流行的案件要及时查处,及时上报。
四、要加强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培训,加强宣传工作
各地要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以及医疗机构手足口病防控知识的培训工作。工作要有计划、要细致,要扎实,要有实效。要加强对手足口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家长进行宣传,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得到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