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举办农村基层卫生监督执法车辆配发仪式

2020-11-18 14:4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现在我宣布,卫生监督派出机构执法用车发车仪式正式开始!”在浙江省卫生厅杨敬厅长郑重宣布下,各市卫生部门陆续从杨厅长的手中接过一把把崭新的车钥匙。2009年4月20日下午,188辆卫生监督执法车整齐地停列在杭州石祥路某广场上,浙江省农村基层卫生监督执法车辆配发仪式在此隆重举行。浙江省卫生厅杨敬厅长、叶真副厅长以及浙江省财政厅等有关领导出席了车辆配发仪式。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叶全富局长、刘立群书记,各市卫生监督处处长、卫生监督所所长以及188名接受车辆的卫生监督员参加车辆配发仪式。浙江省卫生厅叶真副厅长发表讲话。仪式由叶全富局长主持。

  叶真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卫生监督机构承担着大量的公共卫生、食品卫生、职业卫生、重大传染病防治、医疗服务质量和采供血液的卫生监督工作任务,是公共卫生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是建设法制社会,推进依法卫生工作的重要手段,是做好农村卫生工作,落实农村重大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职业病防治等工作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全省各地加大财政对卫生监督机构基本建设的投入,加快乡镇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建设步伐,卫生监督的执法条件和各种保障都有明显改善,基层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明显加强,监管能力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到2008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完成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设置工作,共设置派出机构302个,其中80.9%的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实现规范运转,基本形成了省、市、县(区)、乡镇四级卫生监督网络。叶真副厅长强调今年是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第一年,深入推进全省“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卫生服务与保障体系基础,浙江省开展了强龙头、强基础、强保障的“三强工程”,以加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基本医疗保障的能力建设。他要求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将切实以“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浙江省卫生监督能力建设得到逐步加强的同时,由于检测设备、交通车辆、取证工具等硬件设施的欠缺影响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效率。此次188辆卫生监督执法用车的配发将大大提高农村基层卫生监督执法的工作效率和快速反应能力,对开展以农村和城郊结合部等薄弱环节为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农村食品卫生、医疗市场、职业卫生、公共场所以及学校食品卫生和传染病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提高卫生监督服务水平和卫生执法效能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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