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监督机构2009年继续开展“卫生监督系列行动”

2020-11-18 14:4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自2006年起,辽宁省卫生监督机构已连续三年开展了“卫生监督系列行动”。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整治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今年,省卫生监督所在认真领会卫生部和卫生厅工作总体部署的前提下,充分听取了各市所的意见,决定继续组织全省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系列行动。分别是:

  “卫生监督1号行动”,即“全省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促进行动”,目的是规范完善卫生监督员培训模式,全面提升卫生监督员综合素质;通过开展卫生行政处罚案卷专项评查,推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以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促进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示范点的建立;继续推进快检项目的普及,提高实际应用能力和水平;启动全省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项目试点工作,通过项目的逐步推广实施,全面提升全省卫生监督机构履行职责的能力。

  “卫生监督2号行动”,即“全省餐饮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为了巩固卫生部等九部门联合开展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完善治本措施,在饭店、食堂等所有类型餐饮单位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监管机制。

  “卫生监督3号行动”,即“全省重点中小企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专项行动” 一方面是继续履行以人为本,把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为进一步促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贡献。另一方面是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基层职业卫生监督人力物力配置,并通过培训、督导、联合执法等形式,强化全战线职业卫生监督力度,有效提升职业卫生监督的社会地位和形象。

  “卫生监督4号行动”,即“全省公共场所全面推进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行动”。目的是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强化其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拟在卫生部要求的基础上,全年完成对住宿业、游泳场所等行业的量化分级管理,并鼓励对其他行业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提高量化率。

  “卫生监督5号行动”,即“全省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行动”。为了进一步巩固并加强全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要求达到“6个100%”。即:对城镇市政供水、自建供水、直饮水、二次供水及农村日供水500吨或供水人口5000人以上自来水的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卫生管理档案合格率达到100%;辖区内达到发证条件的供水单位,特别是自建供水、直饮水和二次供水的卫生许可发证率达到100%;市政供水和直饮水供水单位水质消毒合格率达到100%;对无卫生许可批件销售涉水产品违法行为查处率100%;辖区内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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