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完善学校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创建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月25日到11月30日,山东省将开展为期8个月的学校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检查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包括食堂、食品店、自备水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学生饮水供应设施)、公共场所、教室、医疗机构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等。重点检查设有食堂的学校和2007、2008年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学校。各地学校卫生综合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重点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为推动全省学校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4月9日至10日,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在淄博市召开全省学校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会议。来自各市及部分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分管学校卫生工作的所(局)长及学校卫生科室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所长舒德峰在讲话中,对医改有关卫生监督内容进行了解读,强调了《食品安全法》赋予卫生部门的职责,深刻剖析了当前学校卫生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山东省学校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好学校卫生各项监督工作,确保抓出实效。
会议结合《山东省学校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就学校卫生工作中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和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进行了讲解,淄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和潍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分别介绍了学校卫生工作经验,与会人员现场参观了部分学校卫生工作。(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