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打击餐饮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圆满完成
根据《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云南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以及《云南省卫生厅打击餐饮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在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第二阶段(清理整顿阶段)的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整治方案”要求,紧紧围绕第二阶段的任务目标,加强监督检查,纠正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取得明显效果;各地制定监督抽检计划,加强抽检监测,查处餐饮经营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在第二阶段专项整治中,全省共出动卫生监督员256376人次,共监督检查餐饮单位53549家,查办案件50件,整治重点地区943个,重点单位25085个,重点品种1685个。
二、重点突出
依据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第二批)》,各地有针对性地对火锅店、小吃店、糕点加工销售店等重点单位以及调味品、卤制品、蛋制品、水发产品、面点制品、等重点品种开展清理整顿。在清理整顿工作中,监督检查重点单位25085个,抽检重点产品217件,合格206件,合格率为94.93%。
三、严格处罚
昆明市、楚雄州、大理州、红河州、昭通市、曲靖市、德宏州等地区对清理整顿工作中发现的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其中,昆明市对三户火锅店实施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500元;昭通市对18户餐饮经营者实施卫生行政处罚,共罚款15300元,销毁不合格食品添加剂5公斤,价值300元;楚雄州对一糕点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柠檬黄色素和胭脂红色素的行为,给予罚款人民币2000.00元的卫生行政处罚。对一火锅店违法使用牛肉香精和标识不清的木姜子油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红河州没收超期染色剂500克,无QS认证饮料2件(24瓶),不合格膨化食品20袋。对个旧市一超市销售的红糖违法添加日落黄作出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红糖、没收销售的该批红糖、没收违法所得497.80元,罚款人民币497.80元的行政处罚;保山市在一糕点店查获无标识的“臭粉”、霉变“蛋糕油”共计9㎏,现场予以销毁。
四、加强宣传培训
各州、市采取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召开会议及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强食品卫生相关知识宣传,增强公众食品消费安全意识,强化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部分州、市协调电视、广播等等媒体,及时报导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展示卫生监督的健康卫士形象。楚雄州培训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和食品从业人员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500余份,通过媒体进行宣传20余场次;昭通市向餐饮经营单位通报前期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曲靖市采取当场讲解、集中培训等方式对管理相对人进行了添加剂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共培训1280人次;文山州编制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指导餐饮单位对食品添加剂进行规范管理。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与餐饮经营单位签定“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承诺书,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遵守承诺,提高其自身管理水平。
五、加强督导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组织督导组对红河州、文山州、德宏州进行了督查。一是听取当地州、县(市)的汇报;二是查阅当地州、县(市)两级政府开展“打击餐饮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的文字材料;三是实地抽查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四是召开有关监管部门、管理相对人、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同时,针对部分监管人员食品添加剂相关知识缺乏的突出问题,督导组组织专家进行了2次食品添加剂相关知识讲座。
三个州均对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部署整治工作,安排工作经费,加强宣传、团结协作、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基本做到了目标明确、底数清楚、措施有效。督导组对三个州取得对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在下一步专项整治中,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使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有力度、有声势、有影响、有成效。
昆明市卫生执法监督局对辖区十四县(市)区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共派出督查人员39人次,车辆9车次。督查中,要求各卫生监督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督查为新起点,全面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存在问题和建议
州(市)以下食品安全检验机构的监测检验能力大多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对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或添加的食品添加剂难以及时、准确地检测出来,仅少数州(市)具有部份检测能力。给“打击餐饮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建议由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各地对重点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易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对有检测能力的检验机构进行选择,并相对确定各检测机构的检测项目和任务。
(云南省卫生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