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今年大力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2020-11-18 14:4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四川省将在今年大力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四川省卫生厅结合实际,并根据在成都、乐山、泸州等地的试点经验,制定了《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积极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将根据各地实际分步实施,稳步推进。2009年重点是在住宿业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计划至2009年11月,成都市要对辖区内不少于50%的住宿业,其他市(州)要对辖区内不少于40%的住宿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成都、泸州、乐山、遂宁市要对辖区内不少于30%的游泳场所、沐浴场所和10%美容美发场所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其他市(州)也可对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各地将在4月之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向社会提供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信息,提高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社会参与氛围。组织对公共场所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提高公共场所管理自律意识和参与的积极性。加强对卫生监督人员培训,准确掌握标准和要求,提高监督人员监督管理水平,严格落实评定标准和工作要求。  

  四川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提高公共场所监管重要性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自查,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经营单位要依法进行查处,保障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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