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积极开展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

2020-11-18 14:4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下发了《关于对消毒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市场销售的消毒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标识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

  历时一个月的检查,全省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858人次,执法车辆725台次,监督检查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4367家(其中药店908家、饭店2128家、商场或超市603家、医疗机构728家),检查消毒产品1785个品种,产品标识合格率82.5%。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经营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规定,进行了查处,全省共立案100起(其中限期整改30家,警告12家,行政处罚58家),处罚金额共计人民币59800元。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借助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长春市、吉林市卫生监督所通过电视台对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进行了专题报道,同时在报纸上进行了宣传,有力地震慑了不法行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本次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些经营单位对其经销的消毒产品未索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或卫生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个别经营单位经销的消毒产品未标识有效卫生许可证编号,标签(说明书)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标有明令禁止的内容或无检验依据的功能。

  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以此为契机,建立常态市场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吉林省消毒产品市场规范有序,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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