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展饮用水消毒剂专项监督检查

2020-11-18 14:4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规范饮用水消毒工作,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近期浙江省卫生厅组织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了饮用水消毒剂专项监督检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自备供水的饮用水消毒剂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此次监督检查共出动监督员1152人次,检查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学校自备供水单位共2041家。

  从本次专项检查情况看,大多数供水单位能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均持有效卫生许可批件,从检查的622家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单位中,绝大多数使用的液氯和二氧化氯进行水质消毒,仅1家公司使用不符规范要求的含二氯异氰尿酸钠消毒剂;检查的754家二次供水单位中,有9家二次供水使用不符规范要求的三氯异氰尿酸;检查的665家学校自备供水单位中,均使用符合规范要求的二氧化氯发生器及漂白粉进行消毒。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 少数二次供水和学校自备水管理人员对消毒剂索证意识薄弱;二是消毒剂投加使用不规范,二次供水和学校自备水消毒剂浓度和余量得不到保证。

  对于存在的问题该省将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消毒的卫生监督,同时继续加大对二次供水单位及学校自备供水日常监管,促使供水单位做好饮用水消毒剂的采购、索证工作,规范消毒产品投加和使用,定期开展水质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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