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将对省内民营医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2020-11-18 14:4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随着全省民营医院的不断发展,服务项目已逐步涉及了大多数医疗专业领域,但一些民营医院在机构与人员准入、执业行为、医疗废物管理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以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遏制和打击非法行医,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决定于2009年3月至11月对全省民营医院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执业准入执行情况;医护人员执业准入执行情况;医疗机构执业情况;消毒管理情况;医疗废物管理等情况。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希望能够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民营医院的执业行为,促进民营医院健康有序地发展,同时对省内民营医院依法执业整体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了解,探索民营医院的日常监督管理模式和方法。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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