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前两阶段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行为,主要从以下四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继续加强对辖区内餐饮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工业用亚硝酸盐、罂粟籽和壳、药物及其他禁止使用的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同时对餐饮生产经营场所及人员卫生状况、餐具消毒情况、食品采购索证情况、进货登记情况等进行检查。
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抽检。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对酱卤肉、泡菜、水发产品、面点等重点食品进行抽检,共抽样29件;昆明市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局对昆明市40家各级各类餐饮经营单位的米线、面条、饵块等粮食制品进行抽检,共抽样108件。目前,抽检样品正在检验过程中。
三是加强专项整治督导。根据云南省专项整治办公室要求,云南省卫生厅带队对文山州、红河州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导。督导方式一是听取当地州、县(市)政府的汇报;二是查阅当地州、县(市)两级政府开展“打击餐饮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的文字材料;三是实地抽查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四是召开有关监管部门、管理相对人、群众代表座谈会。同时,针对部分监管人员食品添加剂相关知识缺乏的突出问题,督导组组织专家进行了2次食品添加剂相关知识讲座。
文山州、红河州对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部署整治工作,安排工作经费,各部门强化宣传、团结协作、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基本做到目标明确、底数清楚、措施有效。两地在整治过程中均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情况,对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进行了行政处罚。督导组对文山、红河两州取得对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阶段的整治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四是继续以多种形式开展食品添加剂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执行签定的“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承诺书”,提高餐饮经营者的卫生管理水平。
至2月23日止,全省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1964人次,共检查各类餐饮单位43885家,查办案件112件,整治重点地区554个,重点单位22113个,重点品种1255个。
(云南省卫生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