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探索建立医疗机构综合执法检查新模式

2020-11-18 14:4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特别是大型医疗机构监管,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努力打造群众放心满意的就医环境,2008年,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按照卫生部关于开展大型医疗机构巡查工作的要求,结合全省卫生系统开展“服务好、质量好、群众满意”活动(以下简称“两好一满意”活动)要求,组织对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综合执法检查,帮助医疗机构查找问题,督促整改提高,查处违法行为,取得显著成效,依法监管公立医疗机构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在综合执法检查工作中,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在全省推广完善了以“医院自查、暗访夜查、问卷调查、综合检查、专家评查、反馈核查、整改稽查”为主要内容的“七查法”模式。在医院自查自纠和暗访调查的基础上,由临床专家及不同专业卫生监督人员组成综合检查组,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技术开展、传染病疫情管理、医院感染管理、放射工作管理、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实现了现行医疗机构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规定检查内容的一次性全覆盖。新的检查模式将执法检查、服务指导和整改督导三者有机结合,调动了监督人员、临床专家、医疗机构和卫生技术人员四者的积极性,减轻了医疗机构负担,提高了监管效能,受到被检单位的欢迎和好评。2008年,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检查省级注册大型医疗机构18家,发现问题711条,下达监督意见书68份,提出整改意见558条。全省共检查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269家,抽查执业人员18842人、病历4083份、处方21173份;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卫生行政处罚,其中警告63户,罚款11.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239万元,暂停执业5人,停业整顿1户,移送案件2件。2008年下半年,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稽查,整改效果令人满意。
同时针对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在依法执业、人员资质、专项技术应用、诊疗范围、医疗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较多的现状,2008年5月至9月,全省集中开展了以“规范基层医疗服务市场,保障群众基本医疗安全”为主题的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证行医、出租承包科室、擅自扩大诊疗范围、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行为。全省共检查一级以下医疗机构26945家,抽查执业人员71259人。针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警告1299户,责令改正2637户,责令停业542户,罚款275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近12万元,没收药品、器械价值50余万元,暂停执业人数864人,暂停执业单位148户,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人6人。
通过推行综合执法模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质量进一步提高,医疗安全进一步保障,医疗秩序进一步好转,全省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发生数量明显下降,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卫生系统“两好一满意”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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