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节期间餐饮消费领域的食品供应安全,浙江省卫生行政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餐饮消费领域的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本次监督检查以承接大型聚餐及定制年夜饭的餐饮单位;旅游接待饭店和旅游景点、农家乐餐饮单位;车站码头及附近餐饮单位;元宵节游园会等大型集会的餐饮供应单位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
浙江省卫生行政部门在春节期间结合全国开展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餐饮单位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未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食品添加剂及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劝导餐饮单位不使用亚硝酸盐,确保餐饮业所使用的猪肉均来自定点屠宰厂;以食品添加剂、生猪肉、食用油、乳品为重点,督促餐饮单位进一步做好食品及原料的索证登记工作,采购的乳品保证不含三聚氰胺;加强对餐饮业食饮具消毒工作的监督和消毒效果的检测。卫生行政部门将做好集中式食饮具消毒服务机构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对一些设备条件差,达不到一般卫生要求的服务机构要督促其改进,被抽检的食饮具不符合《食(饮)具卫生标准》的,按《消毒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加强重点环节重点监管。春节期间餐饮业重点环节主要包括:是否超负荷接待;有无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现象;食品储存温度、时间、保质期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熟食卤味、生食水产品等凉菜的加工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各类食品或原料的进货验收、索证制度是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是否落实。重点监测的产品是餐饮店的冷菜、冷加工糕点以及食(饮)具消毒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