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督导检查

2020-11-18 14:4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元旦、春节期间外出就餐饮食卫生安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2008年12月21日至27日,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分四组通过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全省11个设区市和华北油田元旦、春节期间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品添加剂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以城镇、重要交通沿线为重点区域,以各类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特别是农村、旅游景区、建筑工地等集体供餐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重点检查餐饮业、集体食堂卫生许可、量化分级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原料采购索证,是否使用毒死、病死、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和水产品,是否采购和使用工业用盐、劣质调味品和地沟油、回收油,是否使用散装不合格食用油,是否非法使用化工原料或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过程是否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要求进行存储、加工、冷藏、销售,有无生熟混放,加工工具是否生熟混用,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等。同时还对学校食品销售和学校的集中供水进行检查。(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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