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全面开展《放射工作人员证》发放工作

2020-11-18 14:4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了认真贯彻《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根据江西省卫生厅《关于放射工作人员证发放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 12月13日—14日,江西省卫生监督所全面启动《放射工作人员证》发放工作,并在萍乡市举办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和法律知识的培训班。

培训班安排了放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放射治疗安全防护及卫生标准、临床核医学卫生防护、医用诊断X射线和介入放射学的卫生防护、《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程序等课程,同时通报了2008年放射卫生监督检查情况。本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学员反应热烈,增强了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安全意识,使其掌握了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程序和要求,促进了该省《放射工作人员证》发放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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