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召开小餐饮整治与规范省级试点现场经验交流会

2020-11-18 14:4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浙江省启动了为期三年的小餐饮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行动。在各级卫生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完成了2008年的预期目标。为及时总结交流全省小餐饮整治与规范试点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有效地推广试点工作经验,为今后两年的整规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于近日在舟山普陀区召开了“浙江省小餐饮整治与规范省级试点现场经验交流会”。全省各市卫生局及省级试点县(市、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小餐饮整治与规范工作的负责人共 63人参加了会议。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刘立群书记对2008年全省小餐饮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做了总结,宁波市卫生局及舟山普陀区、富阳市、桐乡市、余姚市、永康市、松阳县卫生监督所分别介绍了各自在小餐饮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试点工作中的具体做法、取得的经验和体会。

从各地的经验介绍来看,本次试点工作有几个鲜明特点:

一是小餐饮整规必须依靠当地政府支持,建立职能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各试点县(市、区)卫生局在整规中积极争取当地县(市、区)政府、镇(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在组建机构、下发文件、召开会议、落实小餐饮整改、取缔无证等方面均与基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互通信息、联合开展。在小餐饮硬件设施的提升改造上获得了当地政府、教育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的资金支持。所以,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是本次试点工作能在短期内完成工作目标的关键因素。

二是完善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各地建立并完善划片包干为主要形式的“片巡警制”,进一步明确辖区内条和块的监管责任领导及责任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和考评机制。在整规中建立健全了基层卫生监督协管网络并落实协管责任,充分利用城乡社区责任医生、村(社区)公共卫生联络员和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员等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队伍,在对小餐饮调查摸底、按监督员对每家小餐饮店的具体整规意见要求督促整改等方面发挥其卫生监督协管的职能。

三是以人为本,执法与服务并进。在整规过程中,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强化服务意识,多次组织业主培训。对所有需整改的小餐饮单位均逐家“量身定制”整改方案,对卫生意识较薄弱又不愿改造的业主,并没有简单地采取“关、停、罚”等监督方法,而是监督员反复上门,督促业主逐条整改。

四是善于创新,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各地推行小餐饮食品卫生信息公示制及承诺制,试点区域的小餐饮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卫生制度、卫生承诺、投诉举报电话、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及评价意见等卫生信息统一格式上墙。推行小餐具集中专业消毒公司消毒,以解决部分小餐饮店餐具消毒不落实的老大难问题。在整规中积极引进“五常法”的管理理念,改变小餐饮长期以来不良的操作卫生习惯,逐步建立小餐饮自身长效管理机制,使试点区域小餐饮整体卫生状况有根本的改变。

五是示范先行,为三年整规工作起到良好的引领作用。在试点工作中,全省各地均开展了创建小餐饮示范户及示范街的活动。示范点的布局、卫生设施、管理要求、证照台帐等均按标准要求创建。随着各县(市、区)示范街、示范户的建立,将使示范店打造成为有貌可观、有点可挖、有经可学的过硬典型,为今后小餐饮的改造和提升提供了典范和借鉴。

通过现场会的学习交流,参会人员纷纷表示,会后将认真贯彻现场会精神,把有关市、县(市)好的监管经验推广到当地,扎实地推进小餐饮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确保整规工作如期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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