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圆满完成2008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

2020-11-18 14:4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是新时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新型管理模式。在四川省卫生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全面创新监管模式,推进科学监督这一主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卫生部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结合四川实际情况,四川卫生执法监督总队精心组织,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在成都市、泸州市、遂宁市、乐山市四地开展试点工作,历经10个多月,圆满完成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工作目标任务。

各试点市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把此项工作纳入了今年工作的重点来落实,集中人力、物力和时间,积极扎实地按计划推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截至2008年11月30日,茶座共评出A级16户、B级536户、C级3260户。美容美发行业共评出A级65户,B级1460户,C级5514户,D级39户。旅店业共评出A级77户,B级658户,C级1807户,D级10户。游泳场所(馆)共评出A级24户、B级87户,C级96户,D级1户。洗浴场所共评出A级6户, B级44户, C级82户。量化结果显示,旅店业、游泳场馆的整体卫生质量相对较好,而茶座、洗浴场所、美容美发的整体卫生质量相对较差。

通过对公共场所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不仅有助于卫生监督机构内部监管模式的转变,也有助于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提升整体卫生管理水平和改变整体卫生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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