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认真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宣贯工作

2020-11-18 14:4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了贯彻实施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以下简称《标准》),规范和指导食品添加剂使用,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按照卫生部要求,辽宁省卫生监督所采取多种措施面向卫生监督机构、食品生产企业和大众认真开展了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宣贯工作。

一是年初制定了《标准》宣贯实施方案,并将宣贯工作纳入2008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二是选派省级监督员骨干参加了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的培训,并于4月份对省本级监督员进行了《标准》的应用培训;11月份完成了对市级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培训员和监督员骨干的培训。目前,市级卫生监督员正在对县(区)卫生监督员及直管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层层培训,采取印发宣传材料、讲座、知识答卷等多种方式宣传《标准》,已下发宣传材料数百份。三是于今年2月向省直管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下发了《关于加强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的通知》,要求企业依据《标准》要求自查整改,产品标签在本年度6月1日前整改完毕。四是3月份举办了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标准》培训班,全省所有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后,各企业开展了对产品配方及标签的自查工作,并及时向省卫生监督所反馈了整改情况。五是省卫生监督所在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中,加强了对生产企业贯彻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各企业能够应用《标准》指导生产,产品标签符合《标准》要求。六是在“辽宁百家讲坛”中面向百姓讲解“食品添加剂与食品安全”,面向大众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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