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开展汽修行业职业病防治专项执法检查

2020-11-18 14:4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全面真实地掌握汽车维修企业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马鞍山市卫生监督局针对该市汽车维修行业普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现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汽车维修行业职业病防治的专项执法检查。

由于首次开展该项工作,该市卫生监督局在相关管理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分步开展了汽车维修行业的专项检查工作。20088月初,专门下发了开展汽车维修行业职业病防治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从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维修人员的健康体检、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等方面进行自查。9月初,该市卫生监督局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职业卫生执法人员集中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由于生产工艺及技术条件所限,决定了汽车维修企业在工作过程中无可避免的存在苯等有机溶剂、电焊烟尘、噪音、汽车尾气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这些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汽车维修企业在该市目前共有100多家,其中二类以上的汽车维修企业82家,马鞍山市区经许可经营的有68家。在68家汽车维修企业中除9家暂停营业外,其余59家汽车修理厂中,直接从事喷漆的单位50家,外委从事汽车喷漆的单位9家,进行电焊作业的单位42家,接触汽油的单位33家。59家汽车修理厂中共有从业人员2547人,其中接触苯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430人,职业性健康体检率33%,体检合格率为97%,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均调离了原工作岗位。检查还发现,由于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大部分单位都能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为劳动者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并督促使用,制定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员工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但检查也发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部分企业不能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安排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后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个别单位法人代表职业防护意识淡薄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执法人员均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各单位从法律的高度进行规范的管理,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同时结合存在的共性现象,市卫生监督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建立汽车维修企业职业病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所有维修企业的汽车维修人员必须经职业性健康体检并持有《职业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举办《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要求各单位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三、组织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进行积极的治理,保证劳动者工作过程的健康安全。

四、要求各汽车维修单位及承担职业健康体检的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健全劳动者的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五、联合相关部门每年开展汽车维修企业的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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