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开展医疗机构口腔和内镜诊疗器械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

2020-11-18 14:4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口腔和内镜诊疗器械清洗消毒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和《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济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近日组织开展了对医疗机构口腔和内镜的重点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共对全市330家医疗机构的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情况和42家医疗机构的内镜清洗消毒情况进行了检查。口腔检查的主要内容有:诊疗器械是否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口腔诊疗区域与清洗消毒区域布局是否合理;医疗废物处理是否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等。内镜检查的重点是:内镜诊疗室和清洗消毒室是否分开;对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清洗消毒的登记是否齐全;是否开展了内镜消毒效果的检测等。

检查发现,全市医疗机构口腔和内镜诊疗器械清洗消毒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某些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或者灭菌的操作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口腔诊疗器械达不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的要求;个别医疗机构内镜诊疗室与清洗消毒室未分开,对内镜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不完全符合规范要求,清洗消毒记录不全。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59家医疗机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并对11家医疗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下一步,该市将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口腔和内镜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工作的监督力度,以确保群众就医安全。(山东省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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