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对全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行为,加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许可后监管,规范其生产行为,近期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组织杭州、宁波、嘉兴等八市卫生监督员对台州、绍兴、丽水等八市的部分生产消毒剂和卫生用品的企业进行对口专项检(稽)查。主要检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有无擅自变更许可内容、企业执行卫生规范的情况,并对生产的消毒产品进行监督抽检。
目前,被检查的八市共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498家,约占全省88%,本次共检查64家。被检查的企业未发现有超出许可范围生产消毒产品的现象,生产场所的布局原料间、生产车间、包装车间质检室、成品仓库衔接大部分比较合理。
由于全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规模一般都不大,本次抽查重点也以消毒剂、卫生用品的中小企业为主,因此,企业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未生产消毒产品或处于停产的情况较为普遍,也有部分企业擅自变更生产场所的布局,如将更衣室、质检室挪作他用或闲置不用等情况;更衣室、生产车间多数紫外线消毒灯配备不足,且有相当数量的单位使用的都是低效能高硼灯管。 对发现问题的生产企业,检查组要求所在市的卫生监督所对企业当场作出责令限期整改。
下一步,浙江省卫生监督局将进一步强化省、市、区(县)三级卫生监督部门对生产企业的监管职责,建立起省、市、区(县)联动机制,加强信息的管理和沟通,及时掌握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情况。当地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生产企业的行政指导,积极开展法规宣传。针对各地卫生监督机构日常监督实行划片负责或生产企业由许可部门监管,卫生监督员对消毒产品监管的法律法规掌握不够的情况,省局将出台《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规范各地的监督执法行为。同时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研讨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引导企业建立良好生产规范,促进全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