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对全省碘盐生产企业卫生状况开展调查

2020-11-18 14:4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近日,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对全省12家碘盐生产企业的生产卫生状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12家碘盐生产单位中除1家正在搬迁、另一家正在办理卫生许可证外,其余10家均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有卫生管理制度,人员均进行了健康体检。但其中11家的厂房均为水泥地面、墙面、顶面,都不同程度的受到盐腐蚀;未按工艺及洁净级别划分功能间,大部分没有更衣室。生产设备一般为铁质制,因为原料、产品、生产工艺、生产环境等特殊原因,设备锈蚀较严重。
2007年7月5日《河北省食品卫生许可发放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碘盐生产卫生许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发放。到目前为止,只有一家企业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了卫生许可证,而其它11家全部是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不符合《河北省食品卫生许可发放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这次检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要求企业按照《河北省食品卫生许可发放管理办法》要求,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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